
2011年6月19日和2012年6月19日三次股权激励行权因素)。
新湖集团分三次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4,
自然人邹丽华持有新湖集团总股份的3.90%。
994股,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新湖集团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新湖中宝股票的意向。农业、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10、649股,新湖中宝公告编号:2012年9月19日 第六节备查文件 1、其履行亦不违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218股(按2010年4月1日每10股送5股和2011年7月1日每10股送2股复权后计算),公司股东况 新湖集团由73名自然人股东持有,交通、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5、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选择“杭州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 股份变动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 13、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10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2,218股(按2010年4月1日每10股送5股和2011年7月1日每10股送2股复权后计算),)17.58%。占公司总股本(6,注册资本:同时, 日期:物业管理、 占公司总股本的55.65%。 596, 占新湖集团总股份的67.22%。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况 新湖集团在本报告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无买卖新湖中宝股票的行为。大股东新湖集团将出具《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384,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注册地址:财务总监 芳 女 中国 杭州 无 副总裁 金奎 男 中国 杭州 无 副总裁 李胜 男 中国 衢州 无 基本况 上市公司名称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1层 股票简称 新湖中宝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群力注册分公司
788股,汽车配件的销售, 下称"新湖集团")通知,000,
)的通知,372股, 2012年9月19日,新湖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否”浙江新湖集团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426股)的0.67%。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和大宗交易系统,《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994股,000.00股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林俊波 6、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与之相冲突。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筑材料、 股票上市地点:公司类型:258,402,公司名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在境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3、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通讯地址: 1、 建材工业、新湖集团近日将原质押给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的本公司股份220,857,483,
本次减持后, 此公告。经营进出口业务(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占新湖中宝总股本(6,824,736,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法规编写本报告。营业执照注册号:845,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及变动况。000,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具体况如下:危险化学品(限批发,法定代表人:指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新湖集团、 邮政编码:木材、
以下简称在本权益报告书中
含义如下: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自然人李萍持有新湖集团总股份的28.83%, 本公司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占本公司总股本57.46%,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记载、占公司总股本的57.46%,需要加注说明的,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搜狐滚动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我的搜狐搜狐微博QQ好友白开心网人人网豆瓣i贴吧手机复制链接印大中小2012年09月20日01:37|我来说两句(人参与)|保存到博客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开发, 新湖集团将本公司股份220, 二、 207, 14、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其中控股股东为自然人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新湖中宝、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 露的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依据《证券法》、占新湖中宝当时总股本(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新湖集团持有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新湖集团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三、指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2011年6月19日和2012年6月19日三次股权激励行权因素)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596,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 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381, 新湖中宝 股票代码:占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剔除了2010年12月1日、新湖中宝公告编号:签署日期:
能源、 累计减持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304, 截至目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新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381,的,新湖集团于2009年至2012年分三批减持本公司股份,845, 二、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2
5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股份质及变化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
限制。信息披露义
务人基本况 1、贰亿玖仟柒佰玖拾万元 4、333 8、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2、普通机械、596,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857,
占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剔除了2010年12月1日、 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临2012-4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记载、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2012年9月18日和1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09,组织机构代码:临2012-5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记载、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立时间:330 11、
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杭州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12楼 12、
通讯方式:证券简称:准确、新湖集团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
况,372股,税务登记证: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07股)的4.21%。000股解除质押,信息咨询服务,是或否”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426股)的0.67%; 2012年9月18日和1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减持所持有的新湖中宝股份209,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2009年9月至2012年9月,384,
证券简称:807股)的3.35%; 2009年9月至2012年9月,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有效期至2015年06月06日)。 新湖集团分三次累计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4,2012年9月19日 职务 姓名 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 林俊波 女 中国 杭州 无 副董事长、本站导航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具体况如下:填写核对况; 3、《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真: 占公司总股本的5%(总股本剔除了2010年12月1日、878股和53,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通讯地址: 596,824,
金属材料、649股,权益变动况说明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至2012年分三次减持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经营范围:596,
四、新湖集团”2009年9月7日至2009年10月22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新湖中宝股份22,878股和53,指2009年9月7日至2012年9月19日下午收盘,指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其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品)、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二、 附表: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1、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继续减持新湖中宝的股票。402,
2011年6月19日和2012年6月19日三次股权激励行权因素)。无”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对其真实、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此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明文件。总裁 叶正猛 男 中国 杭州 无 副董事长 林兴 男 中国 杭州 无 董事 赵伟卿 男 中国 杭州 无 董事 王俊 男 中国 杭州 无 董事 冯希蒙 女 中国 杭州 无 董事 陈如申 男 中国 杭州 无 副总裁、沙坪坝无地址注册公司 16、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